一、領取資格:
凡符合「高雄市政府會議展覽活動擴大補助計畫」補助條件其一要件者始得申請。
二、使用須知:
- 商圈夜市優惠券每張面額折抵新臺幣五十元,每筆消費不限使用張數。
- 商圈夜市優惠券限定於「本市合作商圈店家、夜市攤商及獨立店家」(貼有識別標章)使用,不得以出售他人等任何方式謀利。若查有違反使用規定行為屬實者,應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- 商圈夜市優惠券不得兌換現金,不得找零。
- 使用商圈夜市優惠券消費折抵時,合作店家/攤商須依稅務法規開立發票或收據憑證。
- 本券敬請妥善保管,倘因人為因素導致嚴重汙(毀)損而難以辨識,或遺失者,不得要求補發或更換其他贈品,倘辨識困難無法確認真偽,合作店家/攤商得以婉拒拒收。
- 活動辦理期間,如遇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致無法提供折抵時,主辦單位得以現場或網路公告等方式通知。
三、商圈夜市優惠券及商圈夜市地圖:
▼ 商圈夜市優惠券
▼ 商圈地圖(商圈及夜市地圖限用至2025年2月28日,3月後將陸續更新合作店家攤商)
▼ 夜市地圖(商圈及夜市地圖限用至2025年2月28日,3月後將陸續更新合作店家攤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