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會議、展覽或活動期間在高雄市舉辦二日以上活動,並符合要件條件者,於活動舉辦日前三個月可根據「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實施辦法」申請獎勵補助,至每年補助款項用罄為止。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實施辦法:
申請資格:
- 法人、大學、專科學校、學術研究機構或人民團體
- 在高雄舉辦2日以上的會議、展覽或活動
獎勵金額:
- 申請類型為國際會議、國際學術研討會、國際展覽,獎勵金額為新台幣10萬~80萬。
- 申請類型為國際活動、全國活動、展覽活動、企業活動,獎勵金額為新台幣5萬~30萬。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申請獎勵流程:
- 申請文件:申請書、計畫書、經費預算表及說明、經主管機關核可設立之證明文件。
- 會展活動前"1個月~3個月","郵寄或親送" 經濟發展局招商處。
- 初審+線上簡報審查會,審核通過,發給獎勵核准函;審核通過,函覆結果。
- 申請核銷文件(會展活動結束後):申請獎勵核准通知函、經費總收支結算表、參與名冊、支出原始憑證、成果報告書、領據正本、撥入帳戶之存摺影本。
- 審查符合原規劃內容。
- 核銷撥款。